装修垃圾成本敲定最高上线,社区停车位价格表公布,出台了《房屋维修费管理办法》……今天下午,市物业管理办公室主任王西涛访问了市土地资源和住房管理局房地产资源网络,并与公众讨论了物业服务问题。记者了解到,物业公司想接受
装修垃圾费,必须按规定价格执行,并与业主签订正式协议。此外,如果社区停车位租给外人,每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装修垃圾收费需签订协议
进入春季,又到了岛城装修的高峰期。很多市民咨询物业收取装修垃圾管理费是否合理。 对此,王西涛表示:根据规定,新建住宅物业由业主装修房屋产生
装修垃圾,委托物业管理企业清运的,可以收取一定的费用,但具体的物业收费方式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协商确定,并签订书面协议。未签订协议的,不收费。
了解到目前有两种收费标准。按建筑面积收费,每平方米不得超过。2.00元;按重量收费,每50公斤不超过4元。
车位外租不得超过半年
现在有越来越多的车主,社区的停车位也越来越紧张。如何分配社区的停车位已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车库应优先满足业主和物业用户的停车需求。王西涛表示,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业主和物业用户要求租赁车库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销售不租赁为由拒绝,车库租赁费的标准应当按照有关部门发布的指导价格确定。建设单位满足业主和物业用户的需要后,将车库租赁给物业管理区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每次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房屋维修金出新办法
王西涛在采访中还透露,业主普遍关注的《青岛市住房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已纳入政府立法计划,并将尽快出台。
另外,对于业主咨询较多的,如何将我住房改成办公用房的问题,王西涛表示,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将住宅、车库或者其他附属设施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因特殊情况需要将住宅、车库或者其他附属设施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应当向业主委员会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后,方可依法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