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人卓娅在经区购买了一处房产,并与某人合作
广州装饰公司签订了
装修合同。合同签订后,装修公司未按合同及时施工,并在后期施工过程中提出额外费用,这让卓娅非常恼火。23日,在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的调解下,
装饰公司承诺按合同保质保量完成,不收取其他费用。
今年6月初,卓娅在经济区一家装修公司签订了房屋装修合同,整个工程款超过1.1万元。根据装修公司的要求,卓娅支付了7000多元的预付款。签订合同后三天内,装修公司未安排工人上门施工。卓娅发现装修公司要求支付5%的违约金。她想解除合同,找另一家装修公司,但被装修公司拒绝了。在随后的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未能按约定的时间及时上门,导致工期严重延误,并以垃圾运输费为由要求收取工程款。由于卓娅急于回国做生意,看到项目一再拖延,装修公司忽视了她的抗议,卓娅不得不向经济区消费者协会投诉。
在消费者协会调解过程中,装饰公司部门经理孙女士说:卓雅是外国人,在中间沟通中存在误解。认为双方之间存在误解。公司将尽快安排施工人员正常施工,并承诺按时完成质量和数量,不收取额外费用。23日上午7时30分,施工人员按时到达卓雅家,重新开工。